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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个部委印发了大数据?

时间:2023-12-11 本站 点击:0

导读:很多朋友问到关于哪个部委印发了大数据的相关问题,本文首席CTO笔记就来为大家做个详细解答,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国务院在哪一年印发了《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

2015年8月31日,《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

盘点政府推动大数据应用及发展的举措

盘点政府推动大数据应用及发展的举措

一、政府:推动大数据应用的最关键力量

(一)政府掌握大量最具应用价值的核心数据,是推动大数据应用的最关键力量

根据麦肯锡大数据研究报告指出, 各个行业利用大数据价值的难易度以及发展潜力 对比下,政府利用大数据难度最低而潜力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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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政府开放大数据运用已经是大势所趋:

1、 政府掌握了大量最具应用价值的核心数据。 过去十多年来政府投资进行了大量电子政务或者称为政府信息化的工作,后台积累了大量的数据,而这些数据和公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有研究表明政府所掌握的数据使政府成为了一个国家最重要的信息保有者,有百分之七十到八十的核心数据存在于政府的后台 。

2、 开放数据本身就是政府在大数据时代提供的一项公共服务。 政府数据本质上是国家机关在履行职责时所获取的数据,采集这些数据的经费来自于公共财政,因而这些数据是公共产品,归全社会所有,应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3、 政府开放数据供社会进行增值开放和创新应用,推动经济增长乃至整个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型。 数据是互联网创新的重要基础,如果政府不开放这一部分数据,很多创新应用没有数据作为支持,数据开发者能利用政府开放的数据,提供更好的服务,创造更多的价值, 这个过程能够提高整个国家在大数据时代的竞争力。

4、 政府开放数据推动经济增长获得的税收高于单纯卖数据获得的收入。 201 年世界经合组织在关于开放政府数据的报告中提到政府通过开放数据推动经济增长,从而获得的税收收入远高于单卖数据所能获得收入。开放数据激发经济活力从而得到税收提升,这是一个良 性循环,更是一个能创造巨大公共价值的全局性的战略。

(二) 国内外政府开放数据的情况

在 2009 年奥巴马签署开放政府数据的行政命令后,这些年来开放政府数据已成为了世界性的一个趋势。美国联邦数据平台 Data.gov 上线后,在美洲、欧洲、亚洲等地,开放政府数据已成为了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美国联邦政府的开放政府数据平台开放了来自多个领 域的 13 万个数据集的数据。这些领域包括图中所列的农业、商业、气候、生态、教育、能源、金融、卫生、科研等十多个主题。这些主题下的数据都是美国联邦政府的各个部委所开放的。英国、加拿大、新西兰等国在 2009 年之后都建立起了政府数据开放平台,成为 了国际信息化和大数据领域的一个重要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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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 2011 年香港特区政府上线了 data.gov.hk,称为香港政府资料一线通。上海在 2012年 6 月推出了中国大陆第一个数据开放平台。之后,北京、武汉、无锡、佛山南海等城市也都上线了自己的数据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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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大数据对于政府治理具有极大的价值

大数据其实对政府的治理带来了全新的价值,无论是对宏观经济的决策能力、产业聚集能力、协同治理能力、社会管理能力、公众服务能力、快速响应能力的提升,大数据都可以在有很大层面上帮助政府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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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数据上升至国家战略成为共识。

大数据时代,对大数据的开发、利用与保护的争夺日趋激烈,制信权成为继制陆权、制海权、制空权之后的新制权,大数据处理能力成为强国弱国区分的又一重要指标。国际上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纷纷布局大数据产业,相继推出大数据相关政策,大力支持大数据产 业在本国的发展。以美国为例,美国从开展关键技术研究、推动大数据应用和开放政府数据三方面布局大数据产业,尤其在开放政府数据方面非常积极,通过 Data.gov开放 37 万个数据集,并开放网站的 API 和源代码,提供上千个数据应用。我们认为,大数据未来将 引发新一轮大国竞争,大数据对整个世界的影响力会呈现爆发性增长趋势,因此包括我国在内的国家会在政策支持力度上不断提升,大数据战略将上升至国家战略已毋庸臵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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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我国 高度重视大数据未来发展

自去年 3 月“大数据”首次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以来,国务院常务会议一年内 6次提及大数据运用。近期在 6 月 17 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再次强调“我们正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而大数据手段的运用十分重要。” 7 月 1 日,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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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各部委行动时间表已经确,我国大数据发展面临历史性机遇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国务院出台文件对各个部委推进大数据任务制定了明确的时间表,很多推进工作任务要求在 2015 年 12 月底前出台政策并实施,近期将是我国大数据发展政策出台的密集期。

表 3: 各部委推进大数据应用时间表

序号工作任务负责单位时间进度1加快建立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发展改革委、中央编办、公安部、民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2015 年 12 月底前出台并实施2全面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 “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商总局、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税务总局2015 年 12 月底前实施3建立多部门网上项目并联审批平台,实现跨部门、跨层级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统一受理、同步审查、信息共享、透明公开”。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2015 年 12 月底前完成4推动政府部门整合相关信息,紧密结合企业需求,利用网站和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为企业提供服务。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持续实施5研究制定在财政资金补助、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招投标过程中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报告的政策措施。财政部、发展改革委2015 年 12 月底前出台并实施6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改进经济运行监测预测和风险预警,并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发展改革委、统计局持续实施7支持银行、证券、信托、融资租赁、担保、保险等专业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商会运用大数据为企业提供服务。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民政部持续实施8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汇总整合和关联分析有关数据,构建大数据监管模型,提升政府科学决策和风险预判能力。各市场监管部门2015 年 12 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9在办理行政许可等环节全面建立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制度。 信用承诺向社会公开,并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各行业主管部门2015 年广泛开展试点, 2017 年 12 月底前完成10加快建设地方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部门和行业信用信息系统,通过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互联共享。各省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2016 年 12 月底前完成11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将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报告嵌入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各领域、各环节,作为必要条件或重要参考依据。在各领域建立跨部门联动响应和失信约束机制。建立各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推动将申请人良好的信用状况作为各类行政许可的必备条件。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2015 年 12 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12建立产品信息溯源制度,加强对食品、药品、农产品、日用消费品、特种设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重要产品的监督管理,利用物联网、射频识别等信息技术,建立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信息链条。商务部、网信办会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农业部、质检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2015 年 12 月底前出台并实施13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的监督管理,加强电子商务信息采集和分析,指导开展电子商务网站可信认证服务,推广应用网站可信标识,推进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环境建设。健全权益保护和争议调处机制。工商总局、商务部、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持续实施14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和数据开放力度。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持续实施15加快实施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制度。建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对企业注册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基本信用信息以及企业年度报告、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并与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现有机对接和信息共享。工商总局、其他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持续实施16支持探索开展社会化的信用信息公示服务。建设“信用中国 ”网站,归集整合各地区、各部门掌握的应向社会公开的信用信息,实现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方便社会了解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网站要与 “信用中国 ”网站连接,并将本单位政务公开信息和相关市场主体违法违规信息在“信用中国 ”网站公开。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其他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2015 年 12 月底前完成17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已建、在建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交换共享。在部门信息系统项目审批和验收环节,进一步强化对信息共享的要求。发展改革委、其他有关部门持续实施18健全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加快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统筹建立人口、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等国家信息资源库,加快建设完善国家重要信息系统。发展改革委、其他有关部门分年度推进实施, 2020 年前基本建成19加强对市场主体相关信息的记录,形成信用档案。对严重违法失信的市场主体,按照有关规定列入“黑名单”,并将相关信息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各有关部门2015 年 12 月底前实施20探索建立政府信息资源目录。各有关部门2016 年 12 月底前出台目录编制指南21引导征信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大力加强信用服务产品创新,进一步扩大信用报告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及银行、证券、保险等领域的应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2017 年 12 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2落实和完善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的财税、金融、产业、人才等政策,推动大数据产业加快发展。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网信办、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2017 年 12 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3加快研究完善规范电子政务,监管信息跨境流动,保护国家经济安全、信息安全,以及保护企业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方面的管理制度,加快制定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网信办、公安部、工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会同法制办2017 年 12 月底前出台(涉及法律、行政法规的,按照立法程序推进)24推动出台相关法规,对政府部门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中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报告作出规定,为联合惩戒市场主体违法失信行为提供依据。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法制办2017 年 12 月底前出台(涉及法律、行政法规的,按照立法程序推进)25建立大数据标准体系,研究制定有关大数据的基础标准、技术标准、应用标准和管理标准等。加快建立政府信息采集、存储、公开、共享、使用、质量保障和安全管理的技术标准。引导建立企业间信息共享交换的标准规范。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委、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网信办、统计局2020 年前分步出台并实施26推动实施大数据示范应用工程,在工商登记、统计调查、质量监管、竞争执法、消费维权等领域率先开展示范应用工程,实现大数据汇聚整合。在宏观管理、税收征缴、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健康医疗、劳动保障、教育文化、交通旅游、金融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工业制造、现代农业、商贸物流、社会综合治理、收入分配调节等领域实施大数据示范应用工程。

为破局而生,情报分析师决胜大数据

大数据时代,谁拥有数据,谁也就拥有财富。

数据服务产业的发展,提高数据的应用水平,所离不开的关键核心都是专业的情报分析师。

通常所说的大数据分为三种,企业数据、公权机构数据和开源网络数据。前两种可供挖掘和应用的价值有限,目前世界上各国所重视的都是开源网络数据。

挖掘大数据价值,获取目标对象(人物、事件、机构、项目等)精确可靠的信息,需要经由情报分析师充分利用自身的技术、方法、经验和手段,建立和理清调查任务内在的逻辑关系,通过综合研判,才能从纷繁冗余的数据中找出价值。

大数据是座挖不完的“钻石矿”,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每个人的生活都与大数据息息相关,同时随着国家政策对于大数据等前沿技术的愈发重视,大数据行业已逐步形成了一个万亿级别的市场。

截至2018年底,致力于打造“中国数谷”的贵州省会贵阳正推动大数据与相关领域深度融合,全国人大代表、贵阳市市长陈晏表示,贵阳建成大数据产业园10个,大数据企业1632家,全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1000亿元人民币。在推动大数据与实体经济、社会治理等方面,贵阳市“融”出了新动能、新前景、新生活、新效率。贵阳市政府数据已实现100%共享交换,向社会免费开放618余万条数据。

基于大数据对各个行业的深入影响,近几年,美国、欧盟、日本等主要发达经济体都积极推进各自的大数据战略。2009年,美国科学家委员会(NSTC)就发布了《开发数字数据的威力》报告,初步提出发展大数据的框架,奥巴马政府亦对大数据行业大力支持,帮助美国取得世界领先地位。参考《大数据白皮书(2016)》,2016年全球大数据核心产业规模约为300亿美元,预计2020年有望达到近600亿美元。

中国亦将大数据视为新经济的重要支撑。2014年“大数据”首次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奠定了行业快速发展的政策基础。2017 年,工信部印发了《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 年)》,全面部署“十三五”时期大数据产业发展工作。发改委、工信部及农业部、运输部等部委先后颁布相关后续政策,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预计未来将有更多部门出台相应具体政策,推动大数据行业的发展。

根据中国信通院数据显示,2017年中国大数据产业规模(包括数据资源建设、大数据软硬件产品的开发、销售和租赁活动,以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为470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0%,且预计2020年这一规模有望赶超1万亿,年均复合增速近30%。其中,大数据核心产业规模2017年为234亿元,同比增长39%,预计2018年为329亿元。

目前中国金融数据体量位居全球第一,其中金融行业数据量是数据的重要贡献和使用机构,互联网金融占据相当大的比重,活跃的交易账户和交易事项为金融领域贡献了大量可供挖掘的有价数据。

受互联网金融的影响,金融行业大数据也迎来了迅速发展,大数据在金融行业正实现全面普及应用。大数据在金融行业的应用,除了传统的风险管理、运营管理及业务创新外,近年金融行业大数据应用呈现新的趋势,主要包括高频金融交易、小额信贷、P2P放款审核、客户管理、精准营销等。

随着大数据发展和应用的持续推进,未来金融大数据行业中的机构和企业将围绕建立新的金融环境而竞争,主要表现在围绕生态圈、战略和产品三个层面的竞争,并由此确定金融行业企业的市场地位及竞争力。因此,金融机构、互联网企业都不会局限于某一个层面的发展,更倾向于多维度、多层面的布局。

此外,A股上市公司在大数据产业的各个领域布局广泛,目前A股大数据概念板块中,有118个标的,但是在各个子版块中有较强变现能力的龙头企业的数量却很少,对于一些概念炒作,没有核心技术能力的公司,很容易因为一些市场环境的变化,产生大幅下跌,让投资者蒙受损失。

由此可见,大数据进一步发展急切需要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专注于利用当代最先进的IT技术推动企业和政府部门在管理和商业模式上的创新发展,提供综合解决方案,包括运营支撑、大数据、移动互联网解决方案等。最终形成电信+政府+金融的大数据全面布局。

内生外延布局金融大数据,业务协同发展。在公共安全、运营商等传统大数据业务将大数据平台和应用技术研发落地,继而可将经验快速复制到金融、农业等其他领域。形成强协同效用。

大数据是未来的发展趋势,现今人人也都可以谈一点大数据,任何行业都可以直接间接的与大数据相关联,但是真正专业应用大数据技术的公司却也屈指可数,更难辨别出真正具有大数据业务变现能力的企业。

身处信息爆炸的时代,要想透过大数据去发现背后的真相,也并不是一件易事。

术业有专攻,作为企业方需要有意识培养大数据技术和情报分析师等专业人才,而作为个人也要有意识培养情报分析师思维,如此才能真正将大数据为己所用,如此也才能在未来市场的角逐中不被淘汰出局。

未来,每一个人都离不开对于数据的分析。

国家层面都发布了哪些大数据战略或政策文件?

您好,非常荣幸能在此回答您的问题。以下是我对此问题的部分见解,若有错误,欢迎指出。展开全部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统计局,印发了《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意见强调“强化管理创新”,充分考虑分享经济跨界融合特点,坚持分类指导思路,避免用“老办法”“旧思维”管理“新事物”,强化地方政府自主权和创造性,做好与现有社会治理体系和管理制度的衔接,完善行业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

特点

重在预期引导。意见将为后续各有关部门和地方制定出台分享经济相关领域和区域的政策文件明确方向。

明确内涵特征。鉴于分享经济变化快、渗透广,作为指导性文件,意见没有对分享经济进行严格定义,而是对若干关键共性特征进行必要阐述,兼顾包容性和辨识性,以便统一各部门、地方以及社会各界对分享经济的认识,更好地推动分享经济发展。非常感谢您的耐心观看,如有帮助请采纳,祝生活愉快!谢谢!

结语:以上就是首席CTO笔记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哪个部委印发了大数据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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